为科学、合理、有效使用好草原畜牧业生产模式转变奖补资金,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合理布局草原畜牧业生产,推动传统游牧方式向“职业代牧、小群体、大规模”的模式转变,加快推 动草原畜牧业升级转型、农牧民增收。按照《自治区草原畜牧业生产模式转变奖补项目实施方案》(新农办牧函〔2025〕162号)文件要求,结合博乐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肉羊提质增量为主,坚定不移贯彻科技创新理念,以提升绿色、高效、可持续肉羊产业发展为目标,以增加农牧民收入为核心,以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养殖效益为主攻方向,注重动物疫病防控,保障畜牧养殖健康发展。重点推进种公羊、多胎母羊引进、同期发情经济杂交、疫病防治、饲草料保障体系建设等关键任务,同步推广舍饲育肥模式和提升养殖机械化率,强化农牧结合,推行“牧繁农育”“场繁户养”,推进职业代牧、托养代管和家庭牧场生产经营,大力发展“工厂化”繁育和适度规模养殖,加快转变传统肉羊生产方式,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提升肉羊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促进肉羊产业扩量提质增效,带动农牧民就业增收。
实施范围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年—2028年)〉的通知》(新农牧〔2026〕8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继续落实扶持政策,投入资金500万元,按照以“肉羊产业扩量提质增效和促农就业增收”为目标,支持我市肉羊产业发展,计划重点实施以下内容:
㈠促进肉羊产业提质增量(408万元)
1.加大良种引进力度。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肉羊养殖企业、户(合作社、村集体、家庭牧场、社会化服务组织)从州内外具有资质企业引进优质黑头萨福克、杜泊、阿勒泰种公羊、湖羊种公羊不少于250只。(黑头萨福克种公羊补助3000元/只、杜泊种公羊补助2000元/只、阿勒泰种公羊补助1000元/只、湖羊种公羊补助1000元/只),计补助资金50万元;以合作社(养殖户)为主体从具有资质企业引进多胎母羊(湖羊、小尾寒羊、杜湖、萨湖、皮山红羊)2000只,补助500元/只,补助资金100万元。以上引进的良种羊2年内不得屠宰、买卖交易。共补助资金150万元。
2.推动肉羊经济杂交。年内完成肉羊人工授精经济杂交改良任务42500只,采购肉羊同期发情药剂42500套,20.47元/套,补助资金87万元;全市开展肉羊经济杂交改良42500只,对农牧民开展肉羊同期发情人工授精给予20元/只技术服务补助,补助资金85万元;共补助资金172万元。
3.持续高效育肥养殖。全市推广羔羊早期断奶与集中育肥技术,按照养殖场、合作社、养殖户自愿申请、据实补助原则,对2026年3月1日至9月15日期间,自繁自育出栏达150只以上的肉羊繁育场、合作社、养殖户,每出栏一只育肥羊,补助金额不超过30元/只,补助资金30万元。
4.扩大示范引领范围。推广“两年三产”高繁养殖技术,每个乡镇场至少打造1个示范点,全市培育“两年三产”年出栏达40只以上的示范户60户,给予1000元/户补助,补助资金6万元。
5.试点胚胎移植技术。在全市示范推广肉羊胚胎移植技术,2026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计划性控冻胚人工移植肉羊400只,受胎率达到60%以上,补助800元/只,补助资金32万元。
6.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广“场繁户育”生产模式,引导规模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更新扩增生产母羊群,向养殖户(场、合作社)出售自繁断奶羔羊,带动和指导农牧户发展肉羊育肥,开展“场繁户育”的规模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按照不高于60元/只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18万元。
㈡创新“职业代牧”模式,促农就业增收(6万元)。积极创新“分群放牧、职业代牧、托养代管”模式,在各乡镇场14个牧业村打造示范点不少于6个,推动“职业代牧”模式扩面提质,实现“生态保护、品种提质、牧民增收”三重目标,加快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明确代牧职责,由村民代表统一选定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热爱牧业、有意愿的牧户作为“职业代牧人”,负责集中放牧和统一管理肉羊。将肉羊转至草场前,与代牧人签订责任书,明确肉羊生产、品种改良、疫病防治、饲养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按照每名“职业代牧人”代牧肉羊数量不少于500只的标准评选,除每月收取合理代牧费外,按照代牧羊只不高于4元/只的标准,给予代牧人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6万元。
㈢做好人畜共患病、常见多发病动物疫病防控(26万元)。根据博乐市年度牲畜发病情况,采购胸膜肺炎、三联六防等常见病常规疫苗、检测试剂、消毒液、防疫物资、实验室仪器校正等计26万元。
㈣支持肉羊分群饲养、分栏饲喂、精准投喂、饲草料生产加工配送,促进降本增效(20万元)。在具有资质的饲料生产企业采购不同生产阶段羔羊代乳料(预混料、颗粒料)40吨,推广肉羊精准饲喂技术,提升养殖效益,带动农牧户积极参与多胎羊养殖。2026年在全市推行多胎羊“两年三产”高频繁殖生产模式,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养殖场户、合作社、家庭牧场养殖多胎羊给予饲料补助(存栏100只以上的补助不高于1000公斤/户;存栏50—100只补助不高于500公斤/户;存栏20—50只补助不高于250公斤/户),购买饲料资金20万元。
㈤扶持优质羊肉产品品牌建设(10万元)。支持本地肉羊龙头企业拓展疆内外市场,加强本地优质羊肉产品品牌培育,对通过线上及“疆品出疆”渠道实现品牌羊肉年度外销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不高于5万元市场推广补助(用于品牌宣传、电商运营及物流补贴等);本地肉羊龙头企业年度参加疆内外展会不少于3次的企业,给予不高于5万元参展补助(用于展位费、特装搭建及物流费用补贴),共补助资金10万元。
㈥持续推进肉牛国产(进口)冻精冷配改良提质增效(30万元)。为有效解决全市肉牛冷配改良国产(进口)冻精缺口问题,提升肉牛生产性能,提高肉牛养殖效益,促进全市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采购国产冻精13000剂(其中:西门塔尔8000剂、新疆褐牛5000剂),采购进口冻精1500剂(西门塔尔1000剂、安格斯500剂),预计资金30万元。
三、保障措施
㈠严格资金监管。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发展中心)要按照资金使用方案切实抓好补助资金的使用,明确重点扶持内容和资金分配,项目实施内容补助不得与牧九条、良种补贴、产业帮扶精准到户等中央、自治区财政同类型补贴重复享受,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实施内容补贴资金先报先补,补完为止。实行三级(市、乡、村)动态跟踪管理,各乡镇(场)要全力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树立典型,抓好先进做法的推广,推动我市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
㈡开展宣传教育。各乡镇(场)、有关部门要潜心研究政策,认真抓好《博乐市肉羊产业增量提效行动阶段性任务分解方案》的宣传工作,提高知晓率,增强执行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推介“赛湖小羊”等优质肉羊产品,努力提升和扩大知名度,提高农牧民群众发展绿色畜牧产业的积极性,助推绿色畜牧业加快发展。
㈢强化监督问责。各乡镇(场)要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补助办法规范开展推荐评定工作。对拟享受补助的经营合作组织和农牧户,须在本乡镇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乡镇场初审合格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在推荐评定过程中,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套取冒领补助资金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补助政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审核人: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