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稳定肉牛肉羊及奶产业发展九条政策措施》(新政办发〔2024〕35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金融监管分局印发的《2025年-2026年度自治区优质奶牛养殖、肉牛能繁母牛、养殖加工贷款贴息等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新农牧〔2025〕583号)文件要求,现将博乐市肉牛能繁母牛项目第一批补贴资金公示如下:
一、补贴具体情况
对使用优质西门塔尔牛、褐牛、安格斯牛等种公牛冻精配种,在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产犊的能繁母牛(含低产奶牛),且犊牛稳定饲养3个月以上的,采取“见犊补母”方式,每头能繁母牛补贴500元。截至目前,全市3个乡镇(场)养殖户、养殖场和合作社申报了2025年4月1日-2025年9月30日(第一批)产犊的能繁母牛41户53头(其中,达勒特镇6户6头、乌图布拉格镇9户15头、青得里镇26户32头)。经村队和乡镇场验收,申报我中心抽验、市政府网公示,符合补助标准的能繁母牛41户53头,共计补贴2.65万元。
二、公示时间
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三、监督举报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补贴对象、数量或金额有异议,可向博乐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举报,望广大农牧民提供相关线索。
举报电话:09092222375
附件:2025-2026年博乐市肉牛能繁母牛补贴第一批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
博乐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6年2月9日
审核人: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