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自治区肉羊扩群增量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财农〔2025〕80号)文件精神。
二、补贴对象、品种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对从区内外种羊场购置优质种公羊、种母羊的扩繁场、家庭牧场(合作社)、养殖大户给予补贴。
(二)补贴品种:种母羊主要补贴湖羊、小尾寒羊、皮山红羊、多浪羊、策勒黑羊以及萨福克羊、杜泊羊等品种(扩繁场、家庭牧场、合作社、养殖大户补贴种母羊增加澳湖羊、杜湖羊、萨湖羊)。
(三)补贴标准:按照种母羊500元/只标准给予补贴。单个主体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补贴流程
按照资金补贴程序,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村委会、技术人员,对照申请材料现场逐场逐户核实情况,形成乡镇(管委会)汇总表,报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审核。博乐市实地核实验收博乐市引进补贴数量4536只种母羊,按照每只种母羊补贴500元,共计补贴资金226.8万元。
四、公示时间
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共5天)。
五、监督举报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补贴对象、数量或金额有异议,可向博乐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举报,望广大农牧民给予提供相关线索。
举报电话:09092222375
附件:博乐市区内外引进优质生产母羊。
博乐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6年1月12日
审核人: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