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通知》(新财农〔2025〕28号)要求,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0.636万元,用于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乡镇畜牧兽医发展服务中心核实,市农业农村局及县财政局审核,2025年度我市共集中处理病死猪144头,补助标准为44.164元/头,共计0.636万元。
本次公示是2025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0.636万元。现将《2025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发放表》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止,公示期7天,公示期若有异议可直接向博乐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909—2277087
附件:2025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发放表
博乐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日
审核人: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