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为做好越冬饲草料储备等相关工作,根据自治区、州《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四批)使用方案》相关要求,博乐市防灾饲草料购买调运补助数量0.56万吨,资金67.2万元,平均每吨补助不高于120元。
二、补助对象及补助条件
对各乡镇(场)农牧户、牛羊等家畜规模养殖场(合作社、企业)、草畜联营合作社、饲草料生产加工企业等购买、调运、储备防灾救灾饲草料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不高于120元/吨。
三、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根据博州《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四批)预算的通知》(博州财农【2024】68号)文件要求,博乐市申请防灾饲草料购买调运补助资金40.3787万元。
现按照资金补助程序,采取直接补贴方式,各乡镇场对受灾情况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乡镇(场)汇总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审核。目前,全市防灾饲草料购买调运8075.73吨,平均每吨补助50元,补助资金40.3787万元。
博乐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5日
审核人: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