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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系统升级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业务的通知

日期:2024年12月11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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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缴费人:

为进一步提升社保费缴费服务水平,提高运行效率,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计划于2024年12月26日0:00至2024年12月31日24:00对电子税务局社保费业务系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等相关系统进行停机升级。期间,各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驻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税务窗口、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电子税务局社保费业务系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微信及支付宝社保缴费小程序、新疆税务APP社保费功能、各经办银行柜台(含各经办银行线上办理渠道)等渠道暂停办理社保费申报缴费业务。

特别提醒:还未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人,请于2024年12月25日前缴纳费款。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12月11日

审核人: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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