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要截止了,还没有缴费的请抓紧时间!

一、参保人员范围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包括:具有新疆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本地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博乐市境内大中专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以及托幼机构在园幼儿、新生儿。
二、集中缴费期
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其中:特困人员(含孤儿)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低保对象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给予定额资助320元/人,个人缴费80元;对稳定脱贫户给予定额资助80元/人,个人缴费320元。
四、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同步宣传、同步征缴、同步推进。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150元/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二维码

城乡居民补充保险缴费二维码
为了确保每一位城乡居民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博乐市医保局:温馨提示您及时参保博乐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博乐市医保局公众号或扫描上方二维码等方式缴费,方便群众参保缴费。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需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银行卡,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登记后可选择上述方式之一缴费。
审核人:胡世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