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医疗保障局始终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民生保障的职能,认真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围绕“医保服务”工作职责,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一、开展政策宣传。一是举办全市“提升医疗保障能力建设”培训会,各乡镇(街道)、村队(社区)医保专干、报账员共计180余人参加了培训,博州医疗保障局相关业务科室科长参会分别从博州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解读、自治州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解读、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方面进行了培训。提升了医保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工作业务能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政策通的医保干部队伍,建设好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二是举办“岗位练兵优服务,业务比武强规范”培训会,对医保政策知识、医保服务业务系统核心端操作、医保智能审核等业务进行系统培训。各乡镇(村队)、街道(社区)共计60余人参训。提高了全市医保经办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激发干事服务的热情,全面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用医保干部的“辛苦指数”、能力的“上升指数”,提升参保群众的“幸福指数”。三是我局联合市人民医院、爱康医院、中山医院、同和口腔医院及天天好大药房、百济大药房前往小营盘镇托里布拉格东村开展“送医送药送政策”义诊活动,宣传医保政策和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知识。义诊活动为村民提供诊疗服务80余人次,血糖测量、心电图检查30余人次,发放药品价值7000余元,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享受到了市级医院的服务,增强了百姓自我健康意识。四是制作医保政策宣传短视频5条(城居民医疗保险全民参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异地就医,医保家庭共济,激活电子医保凭证等政策宣传短视频)。五是在博乐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上发布关于医疗保障各项政策宣传的短视频、信息、通知等,同时解决群众在公众号上留言的疑难问题200多条。六是发挥定点医药机构宣传平台,在医院大厅悬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医保政策,方便群众了解。七是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及医保窗口摆放政策宣传牌、在医保窗口及群众等待区摆放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等政策宣传单,对咨询政策的来电来访群众,耐心细致地讲解政策内容。
通过多种方式的宣传,努力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确保群众在需要时能够通过政策减轻医药费用负担。通过多种方式的宣传,努力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确保群众在需要时能够通过政策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做好困难群众的参保资助缴费工作。落实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的要求,资助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医疗救助资助困难群众11466人(含动态调出),参加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缴费支出314.86万元,困难群众实现参保全覆盖。
三、落实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看病就医负担。加大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力度。落实《关于印发自治州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博政办规〔2023〕4号),医疗救助保障制度,切实发挥救助的托底保障功能,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减少困难群众因病返贫致贫的风险。截至8月,住院救助困难群众4850人次,减轻医疗费用负担341万元。同时落实好救助对象医疗费用“一单式”结算。全市医疗机构稳定运行困难群众“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式结算”,实现了疆域内医疗机构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单式”结算,为困难群众减轻了垫资压力。
四、持续开展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返贫致贫监测。与乡村振兴部门、卫健部门、乡镇街道、医疗机构、保险公司形成工作合力。持续跟踪关注脱贫户参保情况,实现脱贫人口参保全覆盖;持续落实脱贫人口医疗保障待遇政策,每月结合医疗机构的常规检查,对医疗机构落实脱贫人口三项医疗保障制度“一站式”结算情况进行检查;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保障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3000元(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参保人员进行费用监测,对认定符合政策的人员落实医疗救助。
博乐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19日
审核人:胡世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