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博乐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集中缴费期将于2023年3月31日结束,错过集中参保时间,将无法正常享受2023年看病购药医保报销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取“政府出大头、个人出小头”方式筹集医保基金,四级财政补贴673.4元,个人缴纳400元。
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错过集中缴费期,于2023年2月1日以后缴费的,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自参保缴费次月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新生儿除外)。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保障制度。近年来,医保报销范围逐年扩大,报销比例不断提高,报销方式更加便捷。生活中,未及时参保的居民,在突发疾病住院时,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将给家庭造成很大经济负担,带来因病返贫致贫的风险。十年医保不抵一次住院报销!
广大居民朋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集中缴费期仅剩3天了。我们倡议,请您积极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增添一份保障!
博乐市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0909-2221027、2281285。
博乐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8日
审核人:胡世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