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发改委扎实、严谨、有序地开展了2021年度收费统计数据报告工作。
2021年度,博乐市公示统计收费单位总数为正本77个,副本位87个;新增加收费公示统计单位4个,注销收费统计公示单位4个;公示统计收费单位总数80个,其中国家机关12个,事业单位33个,社会团体5个,其他单位32个;应公示统计收费单位87个,实际公示统计收费单位87个,公示率100%。
收费项目62个(其中:涉企收费项目10项、涉农收费项目3项、其他收费项目49项),行政性收费24项,事业性收费35项,新增收费单位1个,办结率100%。
一、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强化认识。为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博乐市发改委领导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学习了相关政策、业务知识,增强了服务意识。
二是认真部署、合理安排。为保证收费数据统计工作顺利开展,我们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下发通知,博乐市相关单位在“新疆收费管理信息网”公示的执收单位,通过登陆新疆收费管理信息网,在收费单位自服务系统提交收费数据,并认真填报《年度收费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年度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登记表》、《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调查表》。
三是增强意识、提高要求。礼貌对待每一位来办理业务的同志,主动宣讲有关政策,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帮助少数民族同志和收费项目较多的单位填写表格,改变服务理念提高工作效率。
二、取得的成效
收费数据统计工作已圆满完成,我们以积极务实的态度、扎实严谨的工作作风,按照自治州发改委总体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收费公示工作,及时做好收费管理政策的上传下达,及时掌握各收费单位收费信息变动情况,加强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建设,推进收费单位收支状况信息化管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营造良好的收费环境。
审核人:江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