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第十二条规定,采矿许可证剩余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在本级或上级机关的门户网站上滚动提醒。
为有效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将采矿许可证剩余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采矿权予以公示。请采矿权人依法依规及时向博乐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相关手续。
序号 |
采矿证号 |
采矿权人 |
矿山名称 |
有效期限 |
1 |
C6527012013017130128629 |
新疆博海水泥有限公司 |
新疆博海水泥有限公司博乐市南山富岩页岩矿 |
2013年1月15日-2023年1月15日 |
2 |
C6527012013017130128630 |
精河县昆仑水泥有限公司 |
新疆博海水泥有限公司博乐市南山1号页岩矿 |
2013年1月15日-2023年1月15日 |
3 |
C6527012015107130140150 |
博乐市北新金硕砂石料厂 |
博乐市阿热勒托海牧场五队一号建筑用砂石料矿 |
2020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
博乐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8日
审核人:苏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