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出让博乐市KJ-2017-185号186号187号3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博市政发〔2017〕204号),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博乐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用地编号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出让方式 |
规划条件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 |
KJ-2017-185 |
46812.22 |
阿拉山口路北侧察哈尔路东侧 |
住宅 用地 |
70年 |
挂牌 |
容积率≤1.2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 |
2351.75 |
1175.88 |
2 |
KJ-2017-186 |
54713.58 |
阿拉山口路北侧察哈尔路东侧 |
住宅 用地 |
70年 |
挂牌 |
容积率≤1.2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 |
2748.7 |
1374.35 |
3 |
KJ-2017-187 |
47726 |
文化路西侧阿拉山口路北侧五台路南侧 |
住宅 用地 |
70年 |
挂牌 |
容积率≤1.2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 |
2409.16 |
1204.58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挂牌须知)。
四、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1月13日18:00时,到博乐市国土资源局报名并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3日18:00时。
五、经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18:00时。
六、挂牌时间:自2017年11月14日10:00时起至2017年11月27日18:00时止。
七、成交之日起1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挂牌成交后,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竞得人缴纳成交价款,否则,出让人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另行组织出让,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挂牌面积以勘界面积为准。
联系地址: 博乐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0909—— 2266105
联 系 人: 博乐市国土资源局 根莲
开户单位: 博乐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 20365279900100000308102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