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报送我市2017年公开招聘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招聘单位须在编制限额内,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要求,在认真分析现有人员构成,综合生源、空编、岗位需求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申报招聘计划。
二、申报程序
博乐市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按以下程序报送。
(一)拟招聘单位到市编制部门审核编制;
(二)各单位在空编内,结合空岗情况进行岗位条件设置;
(三)将岗位设置表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岗位设置及填报要求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不得设置与招聘岗位职责要求无关的特指性、排他性及歧视性条件。
(一)岗位设置:事业单位招聘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
(二)专业设置:按照专业大类设置;需设置具体专业的,按照《专业参考目录》中规范名称填写。有加试专业测试需求的,应在职位表备注栏内注明。
(三)年龄设置:招聘管理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0周岁;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招聘工勤技能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
(四)学历设置: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报考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的,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州本级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招聘工勤技能岗位应聘人员须具有高中(含职业高中、技校)及以上学历。
四、呈报方式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和单位人员状况对照表(附件1、2)经各主管部门和编制部门审核后上报,有关单位请于2017年2月26日前上报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括纸制表格和电子版)。
市党委编办:杨继彬 2277031
市人社局干部办:吴巧红2281057
附件:
1.《2017年博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17年拟列入招聘计划的事业单位人员状况对照表》;
3.《2017年博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汇总表》。
中共博乐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