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赛里木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聘总经理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博州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新疆赛里木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新疆赛里木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大专以上学历(在国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年龄48周岁以下(196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相关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须在国有或规模以上企业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2年以上或任部门负责人(中层干部)5年以上,或在规模以上企业任职高管3年以上。具有在上市公司任职高管2年以上或者具有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年龄可以放宽到50岁以下。
特别说明:对于行政(事业)身份干部参加应聘并录用的,其组织人事关系调入所在企业,不再保留其行政级别和原有行政(事业)干部身份。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负责人职务的。
三、薪酬待遇
总经理薪酬实行年薪制。年度薪酬由保障底薪和绩效年薪构成。保障底薪20万元(含五险一金),按月领取;绩效年薪按年度考核一次性兑现,多劳多得。具体数额参照疆内大中型国有企业薪资标准中间值进行确定。其他未明确事项参照博州国资委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答辩)、考察、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1.公开报名。报名时间:5月8日—5月28日,按职位要求公开报名,报名人员自愿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17年5月8日起登录“赛里木湖网”网址,下载填写好报名登记表,并准备以下材料的电子文档(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或永久居留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②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聘书、合同或单位证明或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具体工作岗位证明);③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④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
将以上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聘职位+姓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515078739@qq.com、1780954650@qq.com,发送后请通过电话确认收件成功。
2.资格审查。组织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资料进行条件评分,并进行公示。如报名人数低于6人的,由党工委决定该岗位招聘是否取消;如果报名人数多于6人的,则按照条件评分结果取前5名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请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于5月29日上午10:30-14:00到博州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届时我委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面试入围者,请务必在报名表中填写正确有效的电话号码)。
3.组织面试。针对岗位的职责,组织岗位专业面试,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分,按照面试成绩,达到党工委确定的分数以上的按由高到低确定前3名为考察人选。达到分数人员少于3人的由党工委确定是否取消本次招聘。面试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根据答辩结果,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提交景区党工委委员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5.组织体检。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6.公示聘用。体检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总经理实行聘任制,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一聘,首次聘任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内领取基本工资的8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补齐基本工资;三年任期届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
2.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 应聘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5.本公告由博州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党工委负责解释。
6.报名咨询电话:田光辉:13809992468
李智英:15899387766
传 真:0909-2319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