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市政任字〔2017〕110号
博乐市公安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马玉柱同志任博乐市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州派挂职、挂职期二年);
崔勇辉同志任博乐市公安局顾里木图派出所所长;
孙志斌同志任博乐市公安局青达拉派出所所长;
陈卫江同志任博乐市公安局南城派出所所长;
官飞鹏同志任博乐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赵晓斌同志任博乐市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
夏坤同志任博乐市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
卢红伟同志任博乐市公安局东风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耿苏新同志任博乐市公安局红星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蔡晓辉同志任博乐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于贤刚同志任博乐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龙波同志任博乐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祁瑞云同志任博乐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阿不都热依木·玉努斯同志博乐市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职务;
董兴建同志博乐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正科级、州派挂职、挂职期二年);
孙志斌同志博乐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队长职务;
陈卫江同志博乐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官飞鹏同志博乐市公安局东风派出所所长职务
周伟同志博乐市公安局青达拉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江涛同志博乐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焦代提·吾甫尔同志博乐市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职务;
沈正芬同志博乐市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职务;
胡长志同志博乐市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职务;
刘城同志博乐市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职务;
蒙克那生同志博乐市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哈山·卡斯木江同志博乐市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孟克加甫同志博乐市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慧琴同志博乐市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职务;
金文良同志博乐市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杨晓勇同志博乐市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职务。
2017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