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提供保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新政办函[2021]115号)精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森林草原应急预案》博州应急发[2021]5号,博乐市初步修改后起草了《博乐市森林草原应急预案》。
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9月17日18:00前,以书面或邮箱形式反馈至博乐市应急管理局。
邮箱号:363974111@qq.com
联系人:马志远 联系电话:2277895
附件:《博乐市森林草原应急预案》
博乐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