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合理的自来水和污水处理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的利用和环境保护环境,实现水资源价格价值与环境保护合理化。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自治区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新发改农价〔 2011 〕 449 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自 2017 年8 月 25 日开始,对博乐市城市自来水和污水处理成本进行公开,现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017年 8 月 25 日 — 2017 年 9 月 24日,由博乐市自来水公司向社会公开发布《关于博乐市自来水公司2014 年、 2015年和 2016年企业供水和污水处理成本公开的通告》。
公开内容:博乐市自来水公司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和《城市供水企业基本情况表》、《城市供水成本费用表》《城市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表》、《城市污水处理成本费用表》。公开方式:博尔塔拉报、博乐市电视台、博乐市政府网、博乐市双湖等新闻媒体及门户网站 。
博乐市自来水公司具体联系人:曹 磊:15909097555
雷国忠:13579590170
电子邮箱: 125297061@qq.com
博乐市自来水公司2014、2015、2016年供水、污水处理成本公开通告
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