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博乐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会。市法制办主任姜剑主持会议,州法制办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上,州法制办主任吴从斌对《条例》的立法背景、起草过程、内容、框架等内容进行了说明。与会领导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对工作条例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征求意见会气氛热烈,参会人员从法理、实用、逻辑、章节结构和文字表述等方面提出了数十条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大家一致认为《条例》的制定对依法管理和规范全市语言文字起着重要的作用,其内容更有利于构建和谐语言文字环境,浓厚民族团结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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