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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8-27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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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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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行政执法局参加行风监督热线

参播嘉宾:博乐市行政执法局局长:乃德米提

主持人、各位听众朋友们,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博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感谢广大听众朋友们长期以来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感谢“博州行风监督热线”栏目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接受社会监督,倾听群众呼声,帮助群众解难题的平台。在接下来的栏目中,希望广大听众朋友们对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积极献言献策,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对各位听众朋友们所提的涉及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我将尽我所能认真负责地给予解答。

下面请允许我将博乐市行政执法局的基本情况作简单介绍: 2011年3月经自治区批准,博乐市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博乐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设办公室、法制督查科、综合业务科和青得里、顾里木图、南城区3个执法大队,主要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环境保护、工商行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地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

2017年,市行政执法局以“学转促”专项活动和住建部下发的“强转树”专项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作风转变活动,努力使我局干部职工作风纪律有新转变,业务能力有新提高,服务意识有新增强。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㈠强基础,从学习教育入手。我局严格按照“事不过夜”和狠抓落实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制定下发我局“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全年学习重点和每月学习的具体内容,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自治州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业务考试等形式,全面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水平,通过强化理论基础,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本领。

㈡转作风,以教育劝导为先。2017年以来,我们坚持“先教育引导、后处理处罚”的原则,把执法融于服务之中。一是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前期通过各大网站发放城市管理告知书的基础上,从今年7月中旬起,利用20余天时间,向博乐市城区沿街各单位、店铺发放博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共计走访各商铺3800余家,面对面向各类人群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沿街两侧店铺倡议书发放率达95%以上。二是加大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教育劝导力度。对于首次触犯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方面情节显著轻微,主动配合工作并及时进行整改的给予教育处理;凡是两次及以上违反城市法律法规且情节一般,配合执法工作并及时进行整改的,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我局对多次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我们进行从严从重处罚。截止目前,我局口头劝导1900余次,书面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300余份。三是加大对本局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我局严格制定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案件备案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以此监督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要求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同时,我局制定了《市行政执法局文明执法用语》,严格按照此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严格使用文明礼貌执法用语。在对待执法对象时要保持平和心态,以理服人,严禁使用生、冷、横、硬的执法忌语。2017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抓早抓小抓快抓好的要求,从迟到早退开始严格管理干部,从制式服装穿着不规范等方面入手,对违反工作纪律、会议纪律等违纪人员进行处理,努力塑造执法队员文明执法新形象。2017年我局共处理各类违反纪律人员63人,按照局绩效考核办法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原岗位、经济处罚等,相比2016年同期,被处罚人数下降37%,我局干部职工的规范意识在不断提高,下半年,我局将继续从严带队伍、从严管干部、从严抓作风。

㈢树形象,从服务群众着手。我局为改变过去城管形象差,群众反映大的状况,我们明确了“为人民管理城市,而不是为城市管理人民”观念,确定了“构建和谐城管为民管理城市”的执法理念,形成了打造“整洁、有序、和谐”城市环境的共同愿景。一是服务为先。制定“群众来访接待制度”,通过设立接待室,设置意见箱、意见簿,由中队长以上人员作为值班长,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内接待群众,受理群众反映问题和陈述申辩,记录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定期汇总整理上报,供局领导班子分析研究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执法矛盾。二是在处理案件窗口前放置升降椅、设置等候区、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提供免费茶水等,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便利服务。通过入户宣传、教育劝导、服务群众等多方面举措,转变执法方式。三是征集群众意见。2017年上半年我局邀请博乐市13家服务对象代表,面对面听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座谈会了解群众代表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不同看法,同时宣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并向代表解释清楚群众提出的一些质疑,通过互动交流取得了他们的支持与理解。下半年,我局还会召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座谈会,继续向广大群众征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并且做好互动交流工作。

2017年博乐市在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全市广大市民朋友的积极配合下,顺利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再此基础上,博乐市党委、政府趁热打铁,顺势而上,动员和带领全市各族人民群众,正在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局也积极行动,以此次项创建工作为契机,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立足本职,不辱使命,全心全意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但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仍然存在违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现我局借《博州行风监督热线》栏目,对其中比较常见的,几个方面的问题,再次向广大听众朋友们,做以简单告知,希望广大听众朋友们一如既往的积极配合我局工作:

㈠各店铺、各单位、住宅未经批准严禁在门前堆放物料,张贴张挂宣传品。

㈡各店铺、各单位的门头牌匾必须要经博乐市住建规划局审批通过后,方可设置。原则上不允许外包墙面、外包立柱、窗改门、门改窗等破坏建筑物外立面的行为。

㈢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在停车泊位内。今年,我局为解决非机动车辆无停靠点、机动车停车泊位线不清晰等问题,积极与博乐市住建规划局、市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对停车泊位潜力进行挖掘,对旧的模糊不清的停车泊位进行翻新,对已经达到市政基础条件的进行新增。截至目前,共翻新、新增机动车停车泊位2828个,翻新、新增非机动车停靠点3525米,不断化解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停车需求。

㈣全社会、全民共同参与做好大气污染整治工作,要做到,运输车辆运输渣土、建筑垃圾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审批路线行驶。做好覆盖防止遗撒遗漏和雨天禁止作业防止带泥上路,不要胡乱焚烧垃圾或皮革等容易造成大气污染的现象。2017年下半年我局开始对博乐市城区餐饮业油烟直排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在这里向大家提出自查自改要求,请从事餐饮业的业主们注意,不得向大气中直接排放油烟,必须经过合格的油烟净化设备处理达标后再向大气中排放,希望大家积极配合。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环保部门及我局沟通联系,后期,我局将依法对仍不按规定向大气直接排放油烟的店铺进行处罚。

㈤对于违章建筑的问题,在这里给大家做下简单解释,任何需要新建、改扩建、翻建、外立面装修的建筑物和设施等,必须到博乐市住建规划局先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建设。否则,都属于违法建设行为。我局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截止目前,我局已查处违法建设101处,面积约为29561平方米。通过强制拆除行动,有效震慑违法建设行为,有力打击骗取征收补偿款的不正之风。

下一步工作计划

㈠市容市貌管理方面。以高标准的要求,继续加大城市市容综合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对主次干道沿街两侧商铺门头牌匾的检查率,对没有通过规划审批的一律严肃查处。二是以北京路和青得里大街为主打造示范街,示范街标准要做到“无乱搭建、无乱堆放、无乱贴画、无乱停放、无流动摊贩、无店外经营”。三是积极指导、协助街道、镇执法中队开展背街小巷和居民小区的治理工作,使博乐市市容环境卫生得到整体提升。

㈡道路交通管理方面。一是继续加大车辆违规停放的治理工作。积极探索以交通便利、方便群众为前提的道路交通管理模式。二是加大非机动车辆治理工作,争取做到非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

㈢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方面。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大部制改革的要求,我局结合博乐市实际情况积极配合上级和兄弟部门提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意见建议,对基层城市管理部门如何进行执法体制改革试运行阶段做准备,并逐步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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