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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7-24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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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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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教育局行风热线节目

一、博乐市教育局情况简介

㈠教育局及学校简介

博乐市教育局在锦绣路4号4号楼,是博乐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博乐市现有学校中小学(含教学点)、幼儿园74所。其中高中1所,12年一贯制学校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初级中学4所,小学13所(教学点15个),幼儿园35所(含民办22所)。现共有校长(书记)33名、园长35名。截止2017年3月在校学生共34457人,其中:幼儿园8662人(其中应急入园幼儿1002人),小学15268人,初中6581人,高中3946人。

㈡师资力量情况简介

全市共有在职在编教职工3614人,专任教师2879人,其中幼儿园专任教师487人,小学专任教师1071人,初级中学专任教师44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专任教师362人,高中专任教师245人,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专任教师274人。高级职称445人,中级职称1108人,初级职称799人,未定职称527人(含幼儿园342人)。研究生学历15人,本科学历1718人(含幼儿园99人),专科学历1004人(含幼儿园283人),中专学历及其他142人(含幼儿园105人)。聘用教师38人,聘用保安157人。

㈢育人环境

1.依法办学工作有效落实。一是抓机制建设。制定入学、转学、休学管理制度和均衡编班办法,均衡师资,有效避免产生大班额现象;制定了《博乐市教师行为十不准》、《博乐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等文件,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二是抓规范办学。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开足开齐课程,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学校教材和教辅的征订工作。三是抓督导检查。杜绝有偿家教及违规购买教辅材料的现象。

2.基础教育改革不断深化。一是开展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形成以“自主、合作、探究”为核心理念的各具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二是加强新课程理念学习和教学实践应用。建立课程标准学习长效机制,转变教师教学理念。三是进一步完善检测评价机制。制定了《博乐市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价方案》,全面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行为,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教学行为的规范化、教学常规的制度化、教学评价的多元化,有效提升了博乐市教育教学质量。

3.注重平安校园建设。一是提高“三防”水平,2015年一期监控投入814万元配备校园监控探头及食堂实时监控系统,安装硬质防冲撞隔离设施。二是完善学校内部安全、后勤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各类安全教育,针对各类突发性事件,定期开展防震疏散、消防、防恐防暴演练等活动。积极推进法制进校园活动,选派23名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通过举办法制报告会、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学生法律意识。三是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卫生、食药部门定期对学校食堂卫生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四是落实博乐市中小学上下学期间警察、教师、学生三级“护学岗”护学岗、落实了“三见警”机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联合检查。市区学校均安装了交通限行限速标识,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

4.突出德育实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始终坚持立德树人。规范中小学章程建设,指导学校依法健全自主管理制度。坚持把学校作为“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的重点,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和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以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重点,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目前,市级德育达标校、示范校18所,达到85%,州级德育达标校、示范校12所,达到57%,自治区级德育示范校和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3所,达到14%。

5.凝炼特色文化。按照“一校一品”的要求,进一步锤炼学校精神,提升办学品位,学校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打造出学校的文化品牌,市一小七彩教育、市三小活力教育、市五小书香校园、市二中仁和教育、市六中的感恩自强教育、市八中的阳光教育、华师一附中博乐市分校的科技创新教育等,已形成了校园文化品牌。以“学生社团”、“第二课堂”为载体,培育了一批特色鲜明、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学生社团,有效推动了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6.引智援博,提升学校办学实力。2014年,签订了《2014-2016年武汉市教育局对口支援博乐市教育局协议书》。邀请23名湖北专家培训教师912人次,博鄂两地36所结对学校交流互访31次累计368人次,来博送课91节,讲座研讨82场次,结对帮扶教师203对,全方位促进各中小学在硬件建设、办学特色、学校管理、课程改革等方面科学发展,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

二、博乐市教育系统“学转促”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2017年,根据博乐市党委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以下简称“学转促”活动)统一部署的要求,结合博乐市教育系统实际,开展了“学转促”活动。

开展“学转促”活动,基础在“学”。博乐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学转促”活动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决策部署和市党委工作要求上来,认真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和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8.30”、“9.17”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引导我市教育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教师牢固树立总目标意识和“稳定压倒一切”“三个没有局外”的思想,聚焦总目标、盯住总目标、落实总目标,进一步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凝心聚力。教育系统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57场,开展“学转促”专题座谈会66场次,集中学习315场次,受教育37800余人次。

开展“学转促”活动,关键在“转”。博乐市教育系统制定了《关于加强博乐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列出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创新抓实党员承诺活动,加强党性锻炼、锤炼优良作风。通过对照自查、互查等形式整顿“四风四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官油子”之气、不作为之气、漂浮之气、“两面人”之气)。广泛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发声亮剑活动,市教育工委召开《致维吾尔族同胞觉醒书》、“三爱三反”拒做两面人教育系统发声亮剑大会,掀起教育系统发声亮剑热潮。各校召开发声亮剑会近600场次,34300余人参加,凝聚起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合力。切实保证干部教师队伍纯洁性,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开展“学转促”活动,目的在“促”。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博乐市各项维稳工作措施,以铁的纪律和好的作风保障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落地生根、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落实市中小学上下学期间护学岗、“三见警”机制,市区学校均安装交通限行限速标识,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联合检查,提高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治理水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下发安全生产专项督查通报19期。

组织开展了教师寒假集中教育学习和大走访活动,3614名教职工参加学习并参与走访;春季开学期间,组织各校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学生集中教育培训,25797名学生参加了集中教育培训。学习培训期间,市教育系统“去极端化”宣讲团先后组织开展了100余场次的集中宣讲,受教育教师达18000余人次,各中小学校的校内师生宣讲团也在校内开展宣讲活动,全市560多个班级、25000余名学生受到教育,营造了积极向上、团结稳定的良好舆论氛围。

全市教育系统所有学校均开展了校际、班级结对认亲活动,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均参与了认亲走访、联系交友活动,局机关共101人参与此项活动,与101名群众认亲,与474名学生交友;全市教职工与3124名学生共认亲,与12162名学生交友,共有10497名学生结对成为友好伙伴。实现了教师、学生、家长全覆盖。

明确教育发展目标。通过召开各级各类座谈会70余次,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梳理、总结,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博乐市教育2017-2025年发展规划》、《博乐市教育2017-2020年三年发展规划》、《关于加强和改进博乐市双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博乐市教师队伍支持和管理方案》,力争将博乐教育打造成为北疆片区乃至全疆优质教育。

加强双语教育,稳步推进民汉合校。召开全市民汉合校及双语教育工作推进会议、校长书记会议、教育局党组(局务)会议,广泛征求意见,经市党委常委扩大会议通过《关于博乐市2017年民汉合校实施方案》。

突出教育民生,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制定《博乐市实现农村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实施方案》《博乐市2016年农村学前三年幼儿“应入尽入”实施方案》《博乐市实行15年免费教育实施方案》《博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及保育员方案》。适龄幼儿全部入园,高效完成“应入尽入”。续建59所农村双语幼儿园,计划7月底全部完工。

三、教育相关政策的宣传及解读

㈠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孩子入园、入学问题

目前,博乐市城市公办幼儿园采取的是网上报名,城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年龄及招生名额由各幼儿园上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核后于7月初通过双湖网及博尔塔拉报、微信平台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通过审核的幼儿予以发放入园通知,家长提交幼儿保健证、体检单、免疫证等。农村公办幼儿园采取就近报名入园,无名额限制;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2018年博乐市市区5所新建城市公办园建成并投入使用后,进入公办幼儿园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会得到缓解。

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招生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博乐市中小学学区和做好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博乐市2017—2018学年一年级及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安排》文件精神执行,其他年级属于转插生,由于转插生择校现象严重,教育局规定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给予安排,没有学位的进行调剂,保证孩子有学上。

㈡关于博乐市义务教育段学校学区划分问题

市区学校以市教育局划分的学区为准进行招生;乡镇中小学实行属地入学。

1.市区小学学区划分

市一小招收范围:汉语言学区以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市区北京路延伸至顾里木图村延安路北八巷以西;南至响根布呼路以北;西至市区文化路至盛华路13号以东;北至北外环路以南(含香班牧场、顾里木图牧村)。哈语言学区以学校所在地为中心,市区内哈语言双语班学生。

市锦绣小学招收范围:以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市区北京路以西;南至建国路以北(含俪水嘉苑、世纪华庭);西至西环路以东;北至响根布呼路延伸到西环路以南。维语言双语班,以学校所在地为中心,市区北京路以西。

市二小招收范围:以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市区文化路至盛华路13号以西;南至市区响根布呼路延伸到西环路以北;西至气象局以东;北至盛华路13号延伸到北环路沿线。

市三小招收范围:以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乌图布拉格镇青得里卓西村(原东方红四队)以西;南至市区友谊路以北;西至市区北京路以东;北至市区青得里大街以南。

市五小招收范围:汉语言学区以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乌镇乌拉斯塔村以西;南至青得里大街以北;西至市区北京路以东;北至二阶台0公里至顾里木图牧村延安路北八巷以东;维语言双语班以学校所在地为中心,北京路以东,博河以北。

市六小招收范围:招收汉语班和维语言双语班,以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乌镇乌拉斯塔北村、乌拉斯塔村、青得里卓南村、乌图布拉格村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市六中小学部招收范围:以学校所在地为中心,友谊路以南,博河以北,北京路以东。

博乐市第九中学小学部招收范围:招收汉语言和维语言双语班,以学校所在地为中心,博河以南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2.市区初中学区划分

市一中、二中合校招收市一小、市三小、市五小、市六小汉语言维语言小学毕业生。

市五中初中部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和阿热勒托海二中、贝林哈日莫墩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达勒特中心学校哈双语毕业生。

市六中初中部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

市八中招收市二小、达勒特中心学校汉语言、青得里中心学校汉语言小学毕业生和市七小、乌图布拉格中心学校、乌图布拉格六校、达勒特中心学校、市七中维双语小学毕业生。

市九中初中部招收本校小学部毕业生,锦绣小学毕业生,乌图布拉格中心校汉语言小学毕业生。

青乡中心校招收本校小学部双语班毕业生。

青得里乡一校招收本校小学部双语班毕业生。

㈢关于孩子从兵团五师转学至博乐市辖区学校就读的相关问题

目前对于农五师的招生及流转情况我们还不是很了解,在这里不便给与回答。对于农五师学校就读的学生到地方就读,按照《自治区的学籍相关规定》和《博乐市的学籍管理办法》一般我们是不允许接收,但家长却有适当理由要进行流转,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接收,如果学校没有学位希望家长朋友能够理解让学生仍在原校就读,在此向广大家长致歉,希望能够了解。

㈣关于教育免费政策(学前双语教育免费政策、高中阶段学费)

在现行农村学前和义务段教育免费政策的基础上,自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博乐市户籍学生实施15年免费教育;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实施15年免费教育。

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农村学前三年免2800元/生/年的教育,城市学前按原有政策执行;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农村学前三年免2800元/生/年,城市博乐市户籍学前三年免公用经费1220元/生/年,高中阶段博乐市户籍在校生免1200元/生/年的教育;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学前三年全部实施免2800元/生/年,高中阶段全部在校生免2570元/生/年的教育,义务段继续实施教育保障经费机制。

1.完善城乡学前教育保障机制

对城乡学前三年儿童实行免公用经费、免幼儿读本费和补助伙食费的政策,对城乡幼儿园(含民办、其他部门办)按照公用经费1220 /生/年(含取暖费120元)、幼儿免费读本经费130元/生/年、幼儿伙食补助1450元/生/年的标准予以补助。民办幼儿园可根据实际,在享受相应经费补助后,收取差额费用。

2.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按照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6000元/生/年、随班就读学生公用经费6000元/生/年、不足100人的学校按100人标准补助经费,小学每所6万元、初中每所8万元、取暖费补助费120元/生/年、寄宿制学校提高公用经费200元/生/年的现行标准继续予以补助,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予以生活资助。

3.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免费政策

普通高中学生按照免学费1200元/生/年,免教材费670元/生/年的标准对各学校予以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2000元/生/年的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免收住宿费700元/生/年,免收住宿费由市财政解决。

㈤各类补助政策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0]356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博乐市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学校可于每年9月30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发放国家助学金。

2.贫困大学生资助

自治州优秀贫困大学生新生奖励资助项目。对当年考取普通高校的优秀贫困大学新生,按每人4000元标准奖励资助金(州市按3:1承担}帮助解决大学第一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

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对当年考取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按录取疆内院校每人500元、录取疆外院校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金,帮助解决高校新生入学路费。

精准扶贫户家庭中的大学新生和正在高校就读的大学生的资助。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拨付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的通知》(新财教[2013]363号、新教财[2014]112号)文件要求,对精准扶贫户家庭中的大学新生和正在高校就读的大学生进行资助,每人每年5000元。

㈥中考报名、考试、录取相关问题

报名情况:今年博乐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共有2208人。其中汉语言考生1203人,民考汉考生295人,维语言考生258人,哈语言考生105人,维双语122人,蒙双语考生 49人。参加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56人,内地中职班120人。

考试情况:博乐市共设三个考点,93个考场(市二中30个考场(汉语言、民考汉),市八中40个考场(中考31个,内高内内职9),市七中23个考场。中考考试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州教育局相关要求组织实施,于6月22日按时保质完成。

招生计划: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招生计划

办学

性质

总计划

教学语言

蒙双语 哈双语

双语

维双语语

哈双语

107

博州蒙古中学

150

50

50

50

公办

208

博州实验中学

500

400

50

50

公办

118

华中师大一附中博乐分校

(博乐市高级中学)

750

750

公办

120

博乐市第五中学

80

80

公办

119

博乐市第七中学

408

150

168

90

公办

102

精河县高级中学

435

300

90

45

公办

128

温泉县高级中学

200

120

80

公办

513

博州阜薪学校

120

120

民办

录取情况:州教育局根据全州高中阶段教育现状,对全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进行宏观控制,按照目前全州普职比招生的要求,下达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录取工作严格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华中师大一附中博乐分校汉语言博乐市考生:计划内录取等级值≥158,157≥计划外录取等级值≥150; 薄弱学校(博乐市一中、博乐市小营盘镇中学)录取等级值≥148,为计划外;

博州实验中学汉语言:第一志愿计划内录取等级值≥144,计划外录取等级值143,薄弱学校(同上)≥140,为计划外; 第二志愿计划内录取等级值≥146,计划外录取等级值145,薄弱学校(同上)≥143,为计划外;第三志愿录取等级值≥151,为计划内;维双语:计划内录取等级值≥126,125≥计划外录取等级值≥120,报名时学校进行口语测试;哈双语:计划内录取等级值≥130,129≥计划外录取等级值≥128,报名时学校进行口语测试

博州蒙古中学:汉语言录取等级值:第一志愿≥131,第二志愿≥134,第三志愿≥135; 蒙语言 蒙双语 蒙语言和蒙双语:录取等级值≥81

博乐市第五中学哈语言:录取等级值≥88

博乐市第七中学:汉语言录取等级值:第一、第二、第三志愿录取等级值≥126 ,计划内录取等级值≥128,127≥计划外录取等级值≥126; 维语言:计划内录取等级值≥95,94≥计划外录取等级值≥89; 维双语语:第一志愿录取等级值≥101,第二志愿≥103,第三志愿≥106

阜薪学校(民办)汉语言:录取等级值≥110

户籍在外地的学生高考报名政策的情况

㈦对中考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做指导,如何开展到中职学校就读的指导和宣传

目前中考未被录取的情况:大部分情况属于考试成绩低于所报志愿学校分数线录取,未被录取;考生第一、二志愿未被录取,第三志愿放弃填报;

目前各高中学校正在新生报名,报名最终结果还没有出来,建议成绩低于各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以考虑报考博州中职学校或博州民办学校:

“3+2”学年制大专教育(与湖北省高职院校联办):计划招315名。专业: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电子商务 、会计、旅游管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学前教育、电气自动化技术 、护理8个专业;

“2+3”学年制大专教育(与疆内高职院校联办)(90人):与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联办:钻井技术(50人);与昌吉职业技术学院联办,财务管理(40人)。

中专专业(545):护理、汽车运用与维修、学前教育、电气运行与控制、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旅游服务与管理、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

技工专业(50人):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

㈧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初中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5年并有5年完整学籍,有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经历,父母在疆有5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居住证,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本科和区外高职(专科)院校

初中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六年(初一、初二、初三、高一、高二、高三)并有六年完整学籍,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经历,父母在疆有六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居住证,有在疆三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

小学、初中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12年并有12年完整学籍,有新疆小学、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经历,父母在疆有12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居住证,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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