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眼镜作为直接接触人体眼部的特殊医疗器械,其质量与销售规模关乎广大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12月9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眼镜店违规售卖隐形眼镜的监管职责磋商会,根据相关问题线索对辖区眼镜店、学校周边商圈开展了隐形眼镜(含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质量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

一.全面排摸清底数。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再次梳理排摸全市范围内眼镜店和已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许可的眼镜店名单,确保底数清晰。同时确定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需要排查的校园周边和人流量较大的商业区,如老友好、步行街周边的个体杂货店、饰品店、化妆品店等经营主体。
二.实地检查控风险。此次监督检查重点关注经营主体证照、购销渠道、进货查验制度、购销记录是否健全、真实、可追溯,是否销售过期、淘汰、伪劣假冒产品,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高风险经营行为的单位,执法人员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其进行告诫并予以严肃查处。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3人次,检查经营单位39家次,发现违规摆放第三类医疗器械广告等问题线索5个,均已整改完成。

三.宣传科普常态化。通过“博乐市融媒体中心”等互联网媒体平台,拍摄发布“药”你知道科普短视频,宣传科普如何合理选购和正确使用隐形眼镜、使用伪劣隐形眼镜的潜在风险以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在检查过程中,向经营单位负责人宣贯新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企业及时规范完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及销售等环节,督促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下一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隐形眼镜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提升经营者的合规经营意识,全力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同时也呼吁广大消费群众,购配隐形眼镜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眼镜店,并要查看是否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不要在无资质的小摊、小店选购,以免影响视力健康。
审核人: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