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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管

联合监管、常抓不懈 博乐市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持续增强

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来源: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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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2024年第二次召集电动自行车销售及维修经营户、电池销售经营户、外卖平台、消防产品经营户共计30余人,针对工业产品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及电动自行车四项最新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了集中宣贯。

会上,各单位分别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能力、电动自行车上牌及非法改装要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解读、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明码标价、价费分离、工业产品智慧监管平台企业端操作流程等多个内容进行了讲解。

会后,各经营户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本次会议,深刻的认识到到电动自行车对于整个消防、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今后将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进货查验制度,确保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单位的工作安排,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及时在质量智慧监管平台上上传各项台账。

下一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力度,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督促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宣贯活动,完善工业产品智慧监管平台各项信息内容,积极推动社会共治,为维护本地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审核人: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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