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专项方案》指示精神,5月28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分局、博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博乐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既宣贯会议,有关销售、维修电动车及外卖领域的相关负责人员,共计40余人参会。

会上,相关部门部署了各自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艾萨江·伊力哈木江宣读《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76号令)。

会议要求,各电动自行车相关经营户要自觉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进货、销售台账,加强进货检查验收,保证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与产品合格证上的产品信息一致,严禁销售无3C认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不销售假冒伪劣、无名无址电动自行车配件产品,不提供非法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服务。

会议最后,电动自行车各相关经营户现场签订了《电动自行车相关经营户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承诺进一步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下一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各部门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确保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高水平高质量推进。
审核人: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