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以来,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强化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管,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博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市场及其配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防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

执法人员围绕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经营户,重点检查了绿源、金箭、爱玛、雅迪、津阳光等品牌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头盔。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经营户重点讲解了电动自行车现行新标准(GB17761-2018)、3C强制性认证等相关政策。同时要求商家使用原装电池,不要自行改装、加装,如需维修、更换,要到正规售后服务站点。

此次联合检查,共检查经营户32家,发放“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告知书32份,对2家销售无3C认证电动车头盔的经营户下达责令限期整改、当场下架处理28顶,其他未发现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通过本次电动自行车联合检查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博乐市电动自行车市场的经营秩序,提高了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和群众的产品质量意识。

下一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国标”且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行为,严把电动自行车市场流通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审核人:田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