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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管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检查

日期:2023年07月13日

来源: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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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化妆品标签管理,根据自治区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自2023年7月10日起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化妆品开展了“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以化妆品专卖店、商场超市、美容美发店为重点区域,通过执法检查、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经营者、消费者介绍化妆品“一号多用”的几种情形:一是“一号多名称”。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已注册或者备案产品的名称以外的其他名称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产品名称的文字,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名称产生误解。二是“一号多商标”。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商标以外的其他商标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商标的标识,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三是“一号多主体”。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监制”“出品”“品牌授权人”等相关词语,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检查的同时,引导经营单位建立自查自纠体制,加强化妆品的进货查验力度,杜绝违法违规产品的流通。

审核人:李新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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