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博乐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自治州、博乐市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向好。
一、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街道)、边合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二是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市安委办适时对各单位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根本性问题,狠抓问题整改。自3月至今,共督促检查企业469家次,发现隐患1637处,均已要求整改;三是严格落实对辖区乡镇(街道)、边合区和市直部门以及部分重点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考核。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面。
一是坚持“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等有效方式,加大深入调研、明察暗访、突出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起草拟定了《博乐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并印发至各乡镇(街道)、边合区和安委会成员单位;三是严格落实《博乐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市安委办牢牢把握安全生产这个基本盘、基本面,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按照《博乐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强化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着力在查找薄弱环节、补齐短板不足上下功夫,严厉打击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防控风险的能力得到不断提升。各行业、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防事故发生,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逐年下降,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