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呈报博乐市城市展示馆建设项目的请示》(博市自然资发[2021]95号)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现同意博乐市城市展示馆建设项目立项。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总建筑面积6150平方米,共三层,主体部分5186平方米,配套面积964平方米,其中配套包含消防控制室,消防楼梯间,扶梯区域,弱电区域,卫生间。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自筹。
四、项目建设地点
博乐市南城区永隆广场
五、项目建设单位
博乐市自然资源局
六、项目法人:卢新安
七、项目建设年限:2021年7月-10月
八、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2106-652701-15-02-800995
九、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在落实建设用地、规划、环境保护、资金筹措等前期建设条件后,到我委申请办理后续手续。
(审核人:江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