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2021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发放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及标准
从2006年起,为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提高大中型水库移民生活水平,规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安置区(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资金的扶持对象为自治区境内及外省迁入自治州境内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资金扶持期限为自确定为扶持对象之日起连续扶持20年。因死亡、农转非等原因而减少的移民,当年继续发放后扶资金,次年停发。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资金的补贴标准:600元每人/每年。
二、补贴范围及金额
2021年全市享受补贴共计341人,发放补贴资金20.46万元(其中:小营盘镇补贴211人、12.66万元;青得里镇补贴23人、1.38万元;乌图布拉格镇补贴77人、4.62万元;达勒特镇补贴20人、1.2万元;贝林哈日莫墩乡补贴10人、0.6万元)。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实行按年发放的方式,由博乐市财政局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卡。
博乐市水利局
2021年4月26日
审核人:楚中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