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博乐市人社局坚持围绕自治区、自治州、博乐市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工作,对照博乐市《政府工作报告》,大力实施就业惠民和社保惠民工程。现将我局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㈠就业惠民工程。
一是扎实开展“就业政策落实年”活动,截止10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8265人,完成全年8700人目标任务的95%。二是多渠道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截至目前,转移富余劳动力2.73万人次,创收2.15亿元。三是推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登记报到572人,实现就业420人,就业率73.4%。四是继续推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向就业困难人员推荐公交站台、社区保安、园林、环卫等岗位。同时,根据自治区党委的统一安排,博乐市吸纳了南疆莎车县伊什库力乡120名城乡劳动者就业,统一安置在博乐市环卫局从事公益性岗位环卫工;接收喀什地区泽普县45名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就业的劳动力人员,统一安排在新疆金鑫昱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五是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5593人,完成计划任务的83.48%。(其中创业培训300人,在岗职工培训2386人,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1992人,城镇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57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训1364人)。六是落实就业惠民资金,截至目前,共审批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9笔,共690万元。七是积极培育劳务经纪人,目前全市共有劳务经纪人88人,劳务合作社62人,劳务公司20人。八是通过为入驻孵化企业提供低1-3年免收房屋租金的创业优惠政策、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社保补贴、税费减免、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一系列政策扶持,减轻创业者的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截至目前,基地已入驻22家企业,扶持创业30余人,带动就业278人。九是建成创业就业引领示范园1个、职业培训实训基地2个、就业见习基地5个。
㈡社保惠民工程。
一是依托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工作力度,促进参保续保和扩大覆盖面。截止10月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58985人次,其中: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数190369人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8616人次,养老保险累计为101810人次支付退休金29619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支出18192万元,机关事业养老1142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加人数共计39515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累计为96898人次支付1118万元;失业保险参保179867人次,失业保险累计为4078人次支付31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299950人次,为40211人次支付医疗费1814万元,个人帐户支出2244万元;参加大病医疗补助33483人,支付大病医疗保险费用5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27730人,为25705人次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503万元;工伤保险参保职工208472人次,为561人次工伤职工支付医疗费114万元,伤残待遇179万元,工亡待遇366万元;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04374人次,为679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员支付生育医疗费53万元、支付生育津贴385万元。二是全面安排部署自治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宣传和落实工作。截至目前已有1272人申请,赔付1190人;。三是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自治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博州人社字【2016】22号)、《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经济工作座谈会精神企业不再为退休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博州人社字【2016】104号)文件精神,对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进行筛选批复。截至目前,已对94家企业1884人办理了停缴医疗,为企业共减负336.3万元,注入个人账户157.8万元。为254名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停缴医疗,免交医疗金额27.3万元,并为个人账户注入12.9万元。
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