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2022年边民补助奖励资金发放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及标准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促进自治区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改善边境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激发边境地区农牧民参与边境管控的积极性、主动性,特对我区陆地边境0-10公里范围内的行政村中已年满16周岁的边境居民给予生活补助。
边民补助标准:2800元/每人/每年。
二、补贴范围及金额
2022年博乐市享受补贴共计2560人,发放补贴资金705.6万元(其中:小营盘镇补贴1444人、发放金额403.34万元;乌图布拉格镇补贴475人、发放金额132.3万元;阿热勒托海国营牧场管理委员会补贴149人、发放金额40.74万元;达勒特镇补贴196人、发放金额52.22万元;青得里镇补贴296人、发放金额77万元)。
边民补助奖励资金实行按半年发放的方式,由博乐市财政局实行“一卡通”形式发放,分别于7月、12月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卡。
三、监督服务
群众如对边民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博乐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石慧燕 联系电话:09092288323
经办人:孙妍妍 联系电话:09092288215
2.博乐市农村商业银行
主要负责人:方苗苗 联系电话:09096286612
经办人:徐靖 联系电话:09096286611
博乐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审核人:石慧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