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财政报告

博乐市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政策公告

日期:2021年06月24日

来源:

点击量:

分享: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公告如下。

一、补贴项目名称

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

二、补贴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㈠《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22号

㈡《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20〕48号

㈢《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0〕19号

㈣《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新林规发〔2020〕76号

㈤1.根据《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可以结合实际在生态护林员资金总量中为生态护林员购置简易装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已聘生态护林员年度考核合格后应予以续聘,不需重复申请。

三、补贴主管部门

博乐市林业和草原局

四、补贴对象

博乐市受聘参加林草资源管护的已脱贫人口。

  1. 补贴标准

10000元/每人/每年

六、补贴申请流程

1.村两委张贴选聘公告。

2.已脱贫人口向村两委提出申请。

3.乡镇人民政府(林草机构)审核,并向村两委反馈审核结构。

4.村两委公示拟聘用名单。

5.博乐市林业和草原局、财政、扶贫部门审定后,乡镇人民政府或委托村两委与生态护林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

6.生态护林员按照管护劳务协议要求完成林草资源管护任务,由乡镇林草机构负责考勤,并按月向博乐市林业和草原局提交考勤表。

7.博乐市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后,填写补助资金发放表,报财政部门审核;

8.经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由金融代管机构通过一卡通发放补助。

七、补贴发放频次

每月一次

八、补贴发放时限

博乐市林业和草原局提交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

九、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十、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博乐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石慧燕,联系电话:09092288323

经 办 人:陈超,联系电话:09092288021

2.博乐市林业和草原局

主要负责人:丁卫军,联系电话:09092281811

经 办 人:伊力凡,联系电话:09092281811

3.博乐市农商银行

主要负责人:陈杰,联系电话:09096286612

经 办 人:孙孟丽,联系电话:09096286611

2021年6月20日

  • 附件: 【《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20]48号.pdf】已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新林规发〔2020〕76号.pdf】已下载 【博乐市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公告表.xls】已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0-19号).pdf】已下载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22号).pdf】已下载 【博乐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xlsx】已下载
  •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