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公告如下。
一、补贴项目名称
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
二、补贴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㈠《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22号
㈡《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20〕48号
㈢《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0〕19号
㈣《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新林规发〔2020〕76号
㈤1.根据《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可以结合实际在生态护林员资金总量中为生态护林员购置简易装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已聘生态护林员年度考核合格后应予以续聘,不需重复申请。
三、补贴主管部门
博乐市林业和草原局
四、补贴对象
博乐市受聘参加林草资源管护的已脱贫人口。
补贴标准
10000元/每人/每年
六、补贴申请流程
1.村两委张贴选聘公告。
2.已脱贫人口向村两委提出申请。
3.乡镇人民政府(林草机构)审核,并向村两委反馈审核结构。
4.村两委公示拟聘用名单。
5.博乐市林业和草原局、财政、扶贫部门审定后,乡镇人民政府或委托村两委与生态护林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
6.生态护林员按照管护劳务协议要求完成林草资源管护任务,由乡镇林草机构负责考勤,并按月向博乐市林业和草原局提交考勤表。
7.博乐市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后,填写补助资金发放表,报财政部门审核;
8.经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由金融代管机构通过一卡通发放补助。
七、补贴发放频次
每月一次
八、补贴发放时限
博乐市林业和草原局提交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
九、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十、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博乐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石慧燕,联系电话:09092288323
经 办 人:陈超,联系电话:09092288021
2.博乐市林业和草原局
主要负责人:丁卫军,联系电话:09092281811
经 办 人:伊力凡,联系电话:09092281811
3.博乐市农商银行
主要负责人:陈杰,联系电话:09096286612
经 办 人:孙孟丽,联系电话:09096286611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