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不断巩固整治行动成果,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8月至10月,持续在辖区内开展了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聚焦美容美发机构、养生馆、宾馆和洗浴场所等在经营中使用化妆品或者为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单位;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通过自建网站或者其他网络服务经营化妆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或监督抽检存在问题、消费者投诉举报或媒体负面报道多发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博乐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逐个街道对辖区化妆品经营使用门店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化妆品门店是否执行化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相关产品批件、检验报告,是否建立购进和销售台账,相关材料是否按要求时限保存。同时,根据自治区药监局通报的不合格化妆品名录进行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350家次,发现问题线索150余个,对经营超过有效期限及劣质化妆品等问题立案33起。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化妆品经营单位负责人诚信经营意识,强化化妆品经营户主体责任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规范辖区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
审核人: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