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三项措施”入手,督促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全力保障生产、经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强化培训,助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结合督导检查,现场开展培训,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工作。组织辖区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参加“博乐市市场监管局落实食品生产安全主体责任线上+线下培训”,共有41家企业、98人参加培训,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意识,提升监管人员履职能力水平。

统一认识,制发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告知单。深入学习宣贯《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其重点内容精炼为六项工作任务的告知单。一是落实一个责任,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长效机制。二是配齐两类人员,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基础上,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应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三是组织两项培训,组织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四是明确三项职责,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岗位职责。五是实施三个机制,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六是提供三项保障,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供工作保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强化督导,推进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地见效。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业务指导,加强与街道、乡镇干部联动,形成合力,重点关注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履职、培训、考核情况,重点检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落实情况,以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落地为契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审核人:李新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