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市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宁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㈠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No:GC20650010830231200),报告中显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宁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精杞神维生素饮料,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㈡我局执法人员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宁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产品。经调查,该批次食品已全部销售给消费者。
㈢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宁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
㈣我局已依法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宁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