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市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博乐市那苏热拉蔬菜店经营毒死蜱农药残留严重超标的芹菜案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书编号:NCP19652701830700066),报告中显示在博乐市那苏热拉蔬菜店抽检的芹菜经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博乐市那苏热拉蔬菜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芹菜。经调查,该店上述批次芹菜抽样基数为1.7Kg,剩余已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33.2元,所得收入33.2元。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博乐市那苏热拉蔬菜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该公司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博乐市那苏热拉蔬菜店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