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博乐市博水缘食品加工厂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9月2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中轻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三团莎蕾幼儿园供餐的金牛角(面包)进行抽检,该批次金牛角(面包)是由位于新疆博州博乐市顾里木图6号门面房地下室的博乐市博水缘食品加工厂生产的产品。2025年9月26日中轻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出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SBJ25660000106230529ZX、抽样单编号:SBJ25660000106230529ZX号,经抽样检验的金牛角(面包)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于2025年9月2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该批次金牛角(面包)已销售完毕,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销售该金牛角(面包)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8元(贰佰零捌元);
二、罚款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
(三)企业上述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产生的问题,当事人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向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四)风险控制情况
当事人已查明抽检不合格的原因并进行整改,经监督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的金牛角(面包),金牛角(面包)生产了160袋,销售了160袋,抽样60袋,因金牛角(面包)保质期为五天,无法召回,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3日
审核人: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