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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

护士注册需要提供的材料

日期:2017年04月20日

来源: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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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注册需提交的材料(原件)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毕业证书及网上学籍查询结果;

4、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6、医疗机构临床实习的有效证明(附表5);

7、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签约合同等);

8、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同一底版,《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健康体检表》《护士执业证书》各1张);

9、通过护士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未提出注册申请的,除提交以上1-8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教学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实践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申请人同时需提交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本人签字审核机构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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