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市分局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培育绿色新动能,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效率提升为着力点,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广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技术。
一是加强对露天矿山日常监管,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实施分类管理。同时加强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治理措施。积极争取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项目纳入国家、自治区项目库,分批分年度争取专项资金进行治理。
二是建立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新(改、扩)建尾矿库环境准入。实施矿井涌水、废渣风险管控与治理工程,坚持“一矿一策”,因地制宜推进一批重点尾矿库污染治理。
三是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十三五”五年累计完成24个砂石料厂、7个矿山生态恢复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日见成效,生态系统格局整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