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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

关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公示

日期:2023年02月01日

来源:博乐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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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博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市分局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关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事宜,同意初步分配意见。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和《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对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情况反映,请来电、来函。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日-8日

联系人:依力亚尔,联系电话:2325761

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拟分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资金支持

备注

1

博乐市汇腾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淘汰燃煤锅炉项目

博乐市汇腾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达勒特镇供热站、阿热勒托海供热站)

540万元

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2.

博乐市宏赛湖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汰燃煤锅炉项目

博乐市宏赛湖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54万元

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3

博乐市莹雪碳酸钙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汰燃煤锅炉项目

博乐市莹雪碳酸钙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54万元

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4

博州亚东有限责任公司汰燃煤锅炉项目

博州亚东有限责任公司

36万元

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审核人:王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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