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0月28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281351(兼传真)
通讯地址:博乐市南城区前程路5号楼A区304,邮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博乐市瑞丰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扩建厂房建设项目 |
博乐市阿热勒托海牧场克孜勒加尔村博乐市瑞丰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西侧 |
博乐市瑞丰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
长沙坤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为:新建1条玉米种子烘干生产线,生产规模为烘干玉米种子5000t/a,现有厂区内已建设1条规模为50000t/a玉米烘干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万元。 |
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场地平整、挖掘时的泥土扬尘,水泥、沙子、砖等建筑材料搬运、堆放时的扬尘,建筑垃圾堆放、清理时的扬尘、运输车辆碾压道路时的扬尘,以及燃油动力设备和运输车辆运行过程中排放的少量尾气。应采取下列措施降低扬尘污染。1、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施工现场应设置稳固、整齐、美观并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连续封闭式围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期在30天以上的,必须设置不低于2.5米的围墙,工期在30天以内的可设置彩钢围挡。2、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构配件、施工设备等应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放置,对渣土、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严密遮盖或存放库房内;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渣土的场地;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及时覆盖。3、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均应设置车辆冲洗台,四周设置排水沟,上盖钢篦,设置两级沉淀池,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沉淀池大小应满足冲洗要求;配备高压冲洗设备或设置自动冲洗台;应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4、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操作场地、材料堆场、生活区、场内道路等应采取铺设钢板、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或焦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进行硬化,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保证不扬尘、不泥泞;场地硬化的强度、厚度、宽度应满足安全通行卫生保洁的需要。5、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旧建筑物拆除施工应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和作业标准,配备洒水、喷雾等防尘设备和设施,施工时要采取湿法作业,进行洒水、喷雾抑尘,拆除的垃圾必须随拆随清运。6、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进出工地车辆应采取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与车厢持平,不得超高;车斗应用苫布盖严、捆实,车厢左右侧各三竖道,车后十字交叉并收紧,保证物料、垃圾、渣土等不露出、不遗撒。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扬尘不会对周边敏感点的大气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建筑施工废水和工人生活废水。在施工期间,通过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简易隔声屏障,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等措施,可大大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本项目大气环境污染物有1.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处理工艺:热风炉配套2套SNCR脱硝+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40m高烟囱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粉尘处理工艺通过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3.生活污主要污染物CODCr、BOD5、SS、NH3-N通过定期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距离衰减、安装减振垫、消声器等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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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王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