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2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281351(兼传真)
通讯地址:博乐市南城区前程路5号楼A区304
邮政编码: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疆博乐市聚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年采360万石灰岩矿项目 |
博乐市浑德伦切亥尔石灰岩矿区 |
博乐市聚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乌鲁木齐毅青博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为:矿山生产规模为年采石灰岩矿石360万t。项目总投资为201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4.36万元。 |
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矿山工程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过程废气污染源主要是钻孔粉尘、采装粉尘、爆破废气等废气。矿山在采剥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处理,堆场定期洒水降尘,定期压实,并采用防尘网遮盖,项目在凿岩钻孔过程中采用湿法作业,选用带有捕尘装置的钻机,同时洒水降尘,在装卸过程中洒水降尘处理,该项目对破碎、筛分工序采取密闭措施,破碎、筛分过程设置集气罩及脉冲袋式除尘器一套。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开采噪声如爆破、凿岩等过程产生的噪声,因周围无环境敏感目标,通过距离缩减减少环境影响,同时应做好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及作业时间。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矿山在开采过程中所产生的废石,废石在废石场堆存后,用于矿山运输道路地面铺设和作为副产品外售。不可利用的部分主要成分是石英,其次是方解石、石灰石等,此类废石为第I类一般固体废物,可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进行处置。 危险废物,项目运营后生产设备维修过程中将产生废机油、含油抹布,危险废物在矿区维修间内存放期间,使用完好无损容器盛装;用以存放装置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痕。储存容器上必须粘贴该标准中规定的危险废物标签;容器材质与危险废物本身相容(不相互反应);厂内设置临时安全存放场所,基础做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粘土层(渗透系数)小于等于10-7cm/s。同时危险废物转移应满足《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1年9月18的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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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王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