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3日-2022年8月26日(4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281351(兼传真)
通讯地址:博乐市南城区前程路5号楼A区304
邮政编码: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疆博乐市南山1号(南段)砖瓦用页岩矿建设项目 |
新疆博乐市236°方位 |
博乐市鄂港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新疆金咨源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本矿山开采加工砖瓦用页岩矿石30万t/a。项目总投资为365.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7万元。 |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有挖掘、运输扬尘、道路扬尘、燃油废气等。本项目采取道路洒水降尘、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生产运营过程用水主要是降尘用水,降尘用水自然蒸发不外排。项目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88m³/a(691.2m³/a),经矿区设置的化粪池集中收集,定期抽运至博乐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噪声污染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有采矿设备和运输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降噪处理后可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用上述方法可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固体废物主要是碎石及表层剥离物、生活垃圾和防渗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开采过程产生的碎石及表层剥离物用于回填采坑。设备检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油桶、废机油和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在生活区分类收集,定期送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固废,企业按规范建立危险固废贮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处置过程应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定期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后续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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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王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