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0日-2022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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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博乐市南城区前程路5号楼A区304,邮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博乐市万嘉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目 |
博州五台工业园区 |
博乐市万嘉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毅青博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年产检查井2000个、化粪池500个、阀门井800个的生产线1条,总占地面积7992m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846m2。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75万元。 |
①施工期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场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其次是燃油设备排放的废气,应严格施工扬尘监管。施工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粉尘防治措施,应做到“七个100%”。 ②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废气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为物料储存工序、物料输送工序、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焊接工序产生烟尘和食堂烹饪产生的油烟。水泥通过全密封罐车运至仓筒储存。水泥筒仓仓顶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筒仓顶排放(筒仓高20m)。在混凝土生产线搅拌工序处设置集气罩,将混凝土生产线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运营期间堆料、装卸、运输时通过降低物料装卸高度并设挡板,采取密闭运输,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及装载量,减少物料转运环节,缩短物料运输距离,硬化运输道路,定期对运输道路洒水清扫,严禁在大风及暴雨天气进行物料采装、运输等作业,采取遮盖、设置防尘罩、原料设置全封闭原料仓库,库面全部硬化等措施,要求采装人员佩戴防尘面罩,预计本项目运营期间厂区及运输道路内采装、运输、堆料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扬尘中颗粒物(TSP)到项目区边界外浓度<0.5mg/m3,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焊接工序应配备1套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净化效率≥95%)处理焊接烟气,经处理后焊烟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拟建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可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园区排水管网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混凝土搅拌过程中散落的混凝土废渣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灰、钢筋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筋、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废料、生产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以及员工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防渗沉淀池沉渣和混凝土废渣全部作为原料回收利用,不外排。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灰全部作为原料回收利用,不外排。废钢筋及焊接废料集中收集后,进行外售处理。本项目设备检修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应单独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并与具有该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定期回收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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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王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