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成效,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开展乱搭、乱建、乱占、乱挖、乱倒、乱堆、乱放、乱排、乱烧、乱写、乱画等“十一乱”问题治理,彻底清除农村“脏乱差”,以干净整洁的环境面貌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采取的主要做法
㈠加强组织推动。一是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责任,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尤其是整治“十一乱”问题,作为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抓好乡村振兴的重要职责,落到实处。二是制定《博乐市依法依规依策治理农村人居环境“十一乱”问题工作方案》,制定了工作方案,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乡镇(场)、村,明确责任人、明确了目标任务,落实了工作措施。
㈡狠抓工作落实。一是重点对主干道路、林带壕沟、乡镇场区、城乡接合部等公共区域及卫生死角进行清理整治,将冬季积存下来的垃圾污物以及雪堆融化后下面的粪污、杂物等清理干净。二是以家庭为单位搞好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及时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及庭院内积存的各类垃圾,清理乱堆乱放的各种物品,拆除废弃的房屋、圈舍、厕所等建筑物,做到应拆尽拆。截至目前,组织人员1940人次,出动机械345辆,清理各类农村垃圾23086吨,拆除各类危旧房屋1281座处,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十一乱”问题取得阶段进展。
㈢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整治清洁机制。设立环境整洁日,号召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教育改变农民不良生活习惯。教育引导农户定点倾倒垃圾,自觉打扫房前房后、屋内屋外,落实农户门前包卫生管理、包路面清扫等“三包”责任制等。二是将明察暗访作为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手段,制定了《博乐市卫生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健全完善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到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机制健全、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和长效治理。近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6各乡镇场,64个村队进行了实地走访,发现问题391处,形成排名并通报印发,要求各乡镇场限期进行整改。
审核人:孙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