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19日-2021年2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281351(兼传真)
通讯地址:博乐市南城区前程路5号楼A区311,邮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乌图布拉格黑河市区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乌图布拉格黑河市区区域 |
博乐市水利管理站 |
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黑河流域河道总长21.41km,本次治理长度为13.26km,主要位于博乐市北侧,河道沿途有村庄、耕地、林地。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河道治理(疏浚河道4.26Km,清淤疏浚量为2.25万m3;河道景观化改造边坡及底板C20细石砼砌石衬砌1.54km,主要建筑物有:新建交通桥共1座,节制分水闸1座;冬季防冰洪管道1.9km,管材采用PE管,管径φ630PE,公称压力0.8Mpa,主要建筑物有:新建节制闸1座,引水管前池1座;河道下游铅丝笼块石护坡5.56km)项目总投资29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自筹。 |
大气污染防治,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施工过程中,拆除原砼板、基槽开挖、回填、土方转运、堆积会产生扬尘,车辆在工地的来往行驶也会带起灰尘,将对周围的大气环境产生污染,施工区的大气环境质量会有所下降。在大风条件下,禁止土方的装卸和运输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工序,并检查堆土场篷布是否密封好。施工道路及场地需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施工车辆采取篷布加盖措施,施工车辆运输路线选择尽量绕避村、市区人口密集区等敏感点,施工中尽量缩小施工作业范围,尽量保持施工地面平整,施工阶段,运输车辆、燃油动力机械也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对混凝土运输车、原料运输车等提出限速要求,在满足最大工作效率的前提下,使用最小车速行驶,对装载机每次装卸的物料的量进行控制,不能超载。且在该段工程完成后及时沿渠堤沿线压实堆放,稳固渠堤,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就餐和洗涤产生的污水及粪便水,设置防渗污水收集池,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定期由抽污车将污水抽运至博乐市乌图布拉格镇污水处理厂;施工期产生生产废水主要是混凝土搅拌机冲洗水、混凝土养护水、管道试压废水。在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砂浆搅拌或用于施工现场逸尘等,不得外排;噪声污染防治 施工机械的作业噪声是不可避免的,为减少施工区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必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有效降低昼间噪声影响;加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减震措施,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及时修理和改进施工机械,加强文明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其它噪声;在涉及居民区段施工时,河道两侧需设置围挡,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午休时间(14:00-16:00),该段应禁止夜间施工(22.00-08:00),以免施工噪声扰民。 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生活垃圾主要产生在生活营地周围,生活垃圾均集中收集在垃圾箱中,定期由博乐市环卫部门运输车辆运至博乐市海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博乐市生活垃圾场进行处置,禁止施工期生活垃圾乱丢乱。 施工场地的建筑垃圾主要是清理河道整治过程产生的废弃土石方、石块、废钢筋等,在施工过程中和施工结束后集中收集并清运至博乐市东工业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处置。生态保护措施,项目涉及的渠道段水体中无水生生物和鱼类,无珍惜保护鱼类以及鱼类越冬场、产卵场、索饵场等三场分布,因此,本项目建设对该段的水生生物影响不大。项目实施后将有效增强河道抗洪能力,减轻洪水对沿河两岸造成的影响,减少水土流失,为项目区及河道周边生态的保护、改善和恢复提供保障,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自然生态条件。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结束后生态恢复措施的实施,并接受环保部门的检查。根据施工规划,工程各施工区的施工结束时间有所不同,临时占地区的生态恢复应当根据各工区的施工结束时间分批进行。 市环境监察支队不定期抽查。并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管和营运期间的环境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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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