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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

博州金三角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8年01月24日

来源:博州金三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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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受博州金三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新疆毅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博州金三角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建设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对该工程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博州金三角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博州金三角工业园区北侧。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建设。本项目主要处理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系统以及配套的管理设施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650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生态环境

施工期: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占地及各类施工活动的影响,永久占地影响不可恢复,就整个评价区域来看,由于人为活动的影响和改造,使生态系统结构的稳定性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对生态环境进行了分割,但由于区域为大面积单一性的生态格局,再加之本次铁路线长度较短,因此公路的阻隔也不会影响区域的水汽循环与土壤类型、分布等,公路两侧的生态类型仍保持原有的生态类型。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运营期:本工程选址区及附近野生动物较少,没有保护物种,并且都是小型常见的物种,对环境的适应性强,填埋场作业机械噪声对野生动物影响不大,主要影响是填埋场作业区的作业人员。

2、大气环境

施工期:施工期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主要为施工作业面和施工交通运输产生的扬尘;场地平整形成的裸露地表、地基开挖、回填以及散状物料堆放等扬尘;推土机、挖掘机及交通工具释放的尾气。

运营期:垃圾车在运输途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沿途逸散的臭气、垃圾渗滤液滴漏、垃圾散落等对沿途环境造成污染等影响,通过加强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3、水环境

施工期:施工人员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人员生活居住安排在附近具有生活配套设施的地方,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粪便统一集中排入污水管道。;运营期新增污(废)水主要为施工营地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以及餐厅食堂产生的少量含油废水,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SS、动植物油。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集中排入规划市政排水管道,对水环境影响小。

运营期:本项目附近无常年的地表水分布,由于垃圾场场底及场壁均实施了工程防渗措施,垃圾渗滤液及生产可回喷垃圾场,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园区内市政污水管网。正常生产情况下废水可以实现零排放。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4、声环境

施工期: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作业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等,其噪声值约为75~112dB(A),施工噪声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工程建成运营后,主要铁路噪声源为列车运行、鸣笛,车站调车、到发、机车整备作业等。本项目列车运行速度较低,近、远期铁路沿线30米以外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运营期:运输过程中,因车辆鸣笛及车体运行过程中自身振动而产生的噪声对运输路线周边近距离居民会产生一定影响。由于本项目运输频次低,故运输过程中对沿线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期间工地会产生大量渣土、施工剩余废物料等。如不妥善处理这些建筑固体废弃物,则会阻碍交通,污染环境。在运输过程中,车辆如不注意清洁运输,沿途洒漏泥土,污染街道和道路,影响市容和交通。项目运行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

运营期:生活垃圾中易随风飞扬的塑料和纸片等轻体废物,是难以根治的问题,只有通过洒水、及时覆土填埋等措施以减少飘散。通过对同类垃圾处理场运行情况的调查,这种“白色污染”可控制在较小的(约200m)范围内,这种危害破坏生态景观。本填埋场飘散的轻体废物,通过洒水、及时覆土填埋并在填埋场设置拦网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在工业垃圾填埋区设计“垂直导气石笼+导气管”组成导气系统,用于收集垃圾填埋场内部产生的CH4、CO2、H2S气体,并在排气口设CH4报警及自动燃烧装置来监测填埋气体的CH4浓度,当CH4浓度超过2%时,通过自动燃烧装置点燃排空,有效防止CH4气体爆炸事故发生。

转运站由于是密闭式压缩和装箱,臭气主要在垃圾收集车向地坑中倾倒垃圾时产生。本工艺方案中地坑料槽后、左、右三面及顶部完全封闭,收集车卸料面装有高强隔帘,当有收集车卸料时隔帘开启,卸料完毕后隔帘关闭,这样就隔绝了臭气的外泄,另外在地坑料槽侧后部有抽风除臭系统对废气进行处理,从而达到国内相关标准的要求。

3、水污染防治措施:

(1)垃圾渗沥液治理

对产生的渗沥液进行收集后,全部排入蒸发处置。同时,加强冬季工业垃圾的收集运输管理,把冰雪和垃圾分开储运,减少工业垃圾含水量,从而减少垃圾渗沥液的产生。

(2)生活和生产废水治理

站内污水大致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或垃圾自带水及喷淋水、压缩机和地坑内部冲洗水,另一部分是洗车、站内设施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清洁用水、场地设施及设备外部冲洗水等经过初步沉淀后向城市污水管网排放,垃圾渗滤液、垃圾自带水、喷淋水和地坑、压缩机内部冲洗后污水,通过配置的污水收集管网收集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来源于垃圾卸料、压实、容器转移等作业过程、垃圾填埋场,锅炉房,消防泵房等噪声较大的设备以及汽车运输声等。对设备进行防振、减噪、消声措施,对收集和运输车进行建筑隔声和减少怠速时间,并加强各收集站点绿化措施以消减噪声的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和渗滤液收集池污泥。收集的污泥在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博州金三角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博州金三角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区环境质量状况良好,项目运行后产生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因此本项目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基本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博州金三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博乐市

联系人:王金柱

电话:1331909908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新疆毅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北路177号

联系人:刘逸婷 邮箱:285406350@qq.com

联系电话:0991-4513417 0991-4520379(传真)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关心该工程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

1、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认为本区域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如振动、噪声、生态、废水、大气、固废等。

3、公众认为该项目建设,对本区域会造成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如振动、噪声、生态、废水、大气、固废等。

4、该项目在生产运行时您认为应该主要关注哪些方面。

5、公众认为该项目采取的环境治理措施有哪些不完善的地方,对此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6、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总体看法。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环评单位将在环评文件中真实反映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反馈。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以及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确定了本次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分如下: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调查问卷由环评单位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进行。调查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支付,调查过程中需要的物资和设施根据实际需要购买。

3、工作时间表

2018年1月4日在新疆博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任何反对意见。

第二次公示在新疆博乐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在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计划调查时间为5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不少于1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向博州金三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并发表意见及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博州金三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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