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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

博州博乐市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17年11月28日

来源:博乐市住建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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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于2017年11月委托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博州博乐市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博州博乐市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次工程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建设规模为20000 m3/d;脱水湿污泥量为1100 m3/d;干化污泥量为50 m3/d。

建设地点: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城东区(博乐市东工业园区)。

主要工程内容:本次工程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建设规模为20000 m3/d。污水厂占地91573.7 m2,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按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脱水湿污泥量为1100m³/d(本次污水处理厂440m³/d,现状博乐市污水处理厂660m³/d);干化污泥量为50m³/d(本次设计污水处理厂和现状博乐市污水处理厂35m³/d,现状乌镇污水处理厂12-15m³/d);并设计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系统一套。

工程投资:18299.05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谢文科

电话:1357958693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毅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北路177号

联系人:刘逸婷 邮箱:495722477@qq.com

联系电话:0991-4513417 0991-4520379(传真)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评价单位接受我单位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我单位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评价单位进行工程区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评价单位对工程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工程环境可行性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工程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评估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召开报告书评估会,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评估中心项目负责人结合会议纪要和修改后的报告书,出具评估意见。

(3)修改好的报告书送博乐市环保局,经审核后取得项目初审意见。包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4)我单位持审批申请,连同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博乐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自治区环保厅。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自治区环保厅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我单位在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本工程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我单位。

(3)在报送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书全本。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工程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工程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人员等进行调查。

(5)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对本工程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项目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2.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是什么?

3.您认为项目建设是否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4.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5.您认为项目建设是否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6.您认为总体而言项目的建设对本区域的影响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环评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7年11月28日起到2017年12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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