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是就业创业工作的重中之重。随着高校毕业生进入毕业际,我市强化公共就业服务,采取多种措施,搭建就业平台,提升服务水平,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一、主要措施
㈠、依托实名管理实施精准识别。依托“新疆高校毕业生实名就业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实名信息系统”)扎实开展实名登记工作,把博乐市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信息系统进行服务和管理,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高校毕业生分解到乡镇(街道)、社区(村),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逐一核实,全面摸清辖区高校毕业生的实际情况,了解他们的所学专业、就业愿望和服务需求。
㈡、实名报到实施政策服务。对已进行实名登记的博乐市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回博报到,根据户籍地或就业地提供档案管理服务,并及时发放《就业创业证》,作为其享受就业服务、宣传就业扶持政策的依据。实施“3+1+1+1”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办法,即: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至少3次职业介绍,1次职业技能或创业培训,1次就业政策宣传指导,1次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服务,并将高校毕业生就业责任分级包干,责任分解到单位和个人,实时跟踪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状态。全面推广应用“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提供毕业生求职招聘、岗位推送等精准就业服务。
㈢、职业指导明确就业方向。对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采取“一对一”和“集中式”的职业指导,帮助他们了解博乐的就业形势,针对求职者个人基本情况、技能特长、就业意愿进行推荐介绍和面试指导服务。同时,通过举办企业劳动用工补贴政策培训讲座,使企业了解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的保险补贴政策,鼓励引导企业转变用工观念,确定适宜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策略。截至目前,提供职业指导708人次,就业推荐277人次。
㈣、招聘活动搭建供需平台。采取社区核实收集、企业自主提供等方式,认真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岗位,通过“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和博乐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众服务平台”、微信群、积极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进校园”、“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专场”等专场招聘会,进一步拓宽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㈤、权益保护护航就业创业。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管理服务,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政策落实,简化操作流程,告知办理程序,帮助申请政策的毕业生做好材料准备、手续申报等事项,及时兑现政策,做好毕业生薪酬待遇、落户、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参保接续转移等服务保障工作,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打击招聘过程中侵害高校毕业生用工、缴纳社保等就业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
㈠“慢就业”现象逐渐显现。“慢就业”在高校毕业生中普遍存在,一些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既不打算马上就业,也不打算继续深造,存在暂时选择毕业游行、在家陪父母、复习公职考试、创业考察、观望等现象。因此,只有到了每年在10月下旬高校毕业生主动就业的意愿才会比较高。
㈡就业期望值过高,与市场提供岗位要求不相适应。部分高校毕业生缺少工作经验,并没有过硬的就业技能,个人能力,但对待遇薪资、工作环境期望值较高,较难适应市场提供的岗位需求,产生就业岗位供需矛盾。
审核人:王运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