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市人社局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力求在改革上求突破、在放权上出实招、在监管上下力气,以实际行动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一、精准对接促就业
2021年以来博乐市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认定政策标准,由各街道社区逐级上报相关材料,共审核认定就困人员36人,通过各种就业援助、就业扶持现就业困难36人全部完成转移就业,其中稳定就业30人(公益性岗位就业17人,其他企事业单位13人),灵活就业6人。
今年预计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就业困难人员转移就业700人。一是摸清底数,建全台帐。明确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标准,要求各街道对辖区失业人员的就业意向进行摸底排查,并掌握了解辖区各类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规范城镇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台帐、《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台帐等基础资料,不断增强就业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依托乡镇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服务平台,主动深入到困难就业群体家中宣传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不断丰富就业服务内容,拓展服务功能。三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人员具体情况,市场发展需求,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学技能、促就业,落实好培训补贴和稳岗补贴,鼓励用人单位选用就业困难群体,促进中小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四是以创业促就业。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及创业孵化等措施,鼓励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或下岗职工自食其力,走创业之路。
二、简化高校应届毕业生手续
集中开展全方位宣传报道,根据国家、自治区安排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政策家喻户晓,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与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对接,掌握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及时掌握高校毕业生就业方向。督促教育部门与非公单位对接,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一是利用现有的基层服务平台,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各乡镇(场)、街道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张贴宣传画等形式扩大政策的知晓度。二是现场开展就业政策咨询解答,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面对面的宣传服务。三是以电视、微信、短信等现代传媒方式,宣传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当前就业形势。
三、促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
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经办流程,推进人事档案管理和服务标准化工作。加强人事档案室和业务经办工作人员的管理,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工作人员保密责任制。针对部分流动人员人档分离、户档分离、死档的现象,由专人负责档案调入、转出工作,严格档案审核流程,把好档案转入关,为促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推广应用全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加快实现“一点存档、多点服务”奠定基础。一是逐步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安全和方便利用,并且及时梳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中的疏漏。二是提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管理必须从档案基础工作做起,档案资料一律不得借阅。三是加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信息完善力度,为全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上线做好准备工作。
四、持续推进职业技能等级第三方评定工作
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工作。对4所冠名“博乐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工种相对应的教学计划、大纲、教材及师资进行重新审核,对符合条件予以审批,同意继续开展培训。一是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工作。对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培训类民办学校在管理人员从业经验、培训工种数量等方面设定的不合理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着重审查学校是否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培训,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教材使用、学籍管理、学员花名册、教学师资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等方面情况,对办学条件不符合规定的责令整改。二是依托就业培训系统及培训学校年审报表,统计培训工种的开班情况,对连续2年未在全州范围内开班的工种,予以取消培训资质。
五、进一步简化社保参保、转移接续手续
按照“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要求对原有经办流程梳理,立行立改简化参保手续,缩短经办时限。同时统一社会保险政策答复口径,进而从根本上杜绝群众“多处跑”的现象。一是大力开展网上经办服务,实行不见面办理,开展网上经办业务。二是提供柜台办理业务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做到只需凭有效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即可办理参保登记、缴费信息变更、及社保关系转移等业务。三是根据《关于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实现“全程网办”和“跨省通办”。
(审核人:薛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