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博乐市通过降低审核门槛、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创新。
一是扩大贷款对象范围,在原有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等可享受担保贷款贴息的基础上,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
二是降低贷款申请条件,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申请条件调整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不超过3次。符合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贷款人,不受就业创业前必须登记为失业人员的条件限制。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三是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政策规定给予贴息。
为进一步降低贷款审核门槛,下一步将与与邮储银行商榷担保贷款协议,争取通过固定资产抵押贷款的方式扩大创业担保贴息贷款规模,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贷款,进一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截至目前审批创业担保贷款12笔,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5万元。